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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尖角儿童桌下月将受处罚
发布时间:2012-07-30 浏览量:0次
儿童家具(装修效果图)边缘要磨圆处理,封闭式家具须有透气功能,有害物质不得超标……8月1日起,酝酿多年的我国首个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《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将正式实施。但7月26日记者走访好一家国际家居广场等岛城家具卖场发现,还有部分在售产品不符合新国标要求,细节方面有待完善。
在辽阳东路好一家国际家居广场,三楼一家儿童家具品牌店铺内,款式各异的儿童专用家具陈列在四周。其中一款实木书架无论边缘还是尖端处都很锐利,用手摸上去,能明显感觉到尖角顶端粗糙硌手。在同一层的另一家儿童家具店铺内,展厅正中间放着一个高约60厘米的儿童用小方桌,桌面4个转角处方方正正未经磨圆处理。
据了解,新标准适用于设计或预订供3~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,要求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 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,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 ,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。
山东杨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告诉记者,儿童家具新国标正式实施后,不符合标准的儿童家具如果在市场上销售,家具厂商就属于违规行为,如果对儿童造成人身伤害,家具厂商就构成了侵权,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。
青岛市质监局监督法制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已将新标准下发给儿童家具生产商,并将对儿童家具生产厂家进行不定时产品抽检。8月1日起市场在售的新儿童家具必须符合新标准,否则将予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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