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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木家具“新国标”期限已到 仍陷实施困境
发布时间:2013-02-17 浏览量: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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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8月1日出台的强制性标准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(GB28010-2011)(以下简称新国标)要求,从标准出台之日起6个月(即2013年2月1日)后,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,否则禁止销售。
今天已经是2月1日,市场上的红木家具是否都已按照规定配齐了相关证件?记者探访中了解到,新国标在市场上尚未完全执行,消费者对此也了解不足。
■ 以次充好现象普遍存在
红木家具是由珍贵木材精心打造而成的商品,其从原材料选择到制作过程都十分讲究,工艺、文化、造型无不追求完美无缺。作为家具行业保值、增值的投资佳品,红木家具备受投资者和红木爱好者的青睐,产品价格连年攀升,市场上几十万、上百万的商品随处可见。
由于利润率高、专业性强,近年来,红木家具市场上滋生了许多以假乱真、以次充好的不良商家,使得对红木不是很了解的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是真红木还是经过贴皮、胶膜处理的。
所谓“红木”,不是泛指所有红色木材,也不是特指一种木材,而是当前国内红木用材约定俗成的统称。按照红木家具国家标准的定义,它的范围是五属八类,其中,五属包括紫檀属、黄檀属、柿属、崖豆属、铁力木属,八类则包含紫檀木类、黑酸枝木类、红酸枝木类、香枝木类、花梨木类、乌木类、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。
虽然红木为统称,但每种木材按照硬度、制作工艺、出产地点等不同价格也不一样。同样一套客厅沙发茶几八件套,越柬紫檀与非洲鸡翅木相比价格要高10倍以上。正因为此,市场销售中,不少商家便利用普通消费者对材质分辨不清,以次充好,赚取暴利。
■ 行业规范亟须强制执行
为规范红木家具销售行为,保障消费者的利益,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应运而生。2012年8月1日出台的新国标,规定了红木家具的术语和定义、产品命名和分类、主要尺寸、要求、质量明示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识、使用说明等,甚至对包装、运输和储存也做了相关规定。其中,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成为最大亮点。明示卡包括三个部分,第一部分包括编号、分类、产品型号、系列、分类编号、使用功能等基本资料;第二部分注明了产品主要用材,涂饰工艺,装饰工艺;第三部分涵盖产品安全提示、产品保修、产品交付方信息(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信息)。自此,红木家具有了自己的“身份证”,明示卡从制作到销售乃至使用都做了详细说明,除保证红木家具身份及质量外,还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。
据了解,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一出台就受到一些正规红木家具商家的广泛支持。据济南居然之家某品牌红木家具的营销负责人席女士介绍,她从事红木家具销售多年,许多消费者前来挑选红木家具时都会问一句“是真红木吗?”这让销售人员很尴尬。一些厂家为了寻求高额收益,用普通硬木打造之后表面进行红木“贴皮”处理,这样普通木材家具卖的是红木家具价格。由于这样制作的家具普通消费者无法辨认真伪,上当受骗成为必然。
真假难辨的红木家具市场直接挫伤消费者积极性,因此红木家具必须有一个强制性严格的行业规则自律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张红木家具“身份证”不仅可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,也同时能规范商家的销售行为。